恒润股份股东伙同他人操纵股价被罚没1.43亿元
2025年01月10日 20:43
来源: 财中社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603985_0

  财中社1月10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2号,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因操纵恒润股份(603985)(以下简称恒润股份)股价被处罚。承立新为恒润股份第二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丁键和张亚洲则与其合谋进行相关操纵行为。

  经查明,三人通过合谋操控信息发布,实施股价操纵。承立新以他人名义代持股票,并在特定时点发布利好信息,导致恒润股份股价在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之间上涨96.65%。在此期间,恒润股份未真实、完整披露设立子公司及股权收购协议的情况,甚至虚假披露采购合同的性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分别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罚款1.23亿元,承立新承担6157万元,丁键承担492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052万元,张亚洲承担1231万元。同时,承立新和丁键分别被禁入证券市场8年,张亚洲禁入3年,禁止其在证券市场从事相关业务。

(文章来源:财中社)

文章来源:财中社 责任编辑:3
原标题:恒润股份股东伙同他人操纵股价被罚没1.43亿元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