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北京中林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月10日,广东证监局官网披露对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林”)、廖志亮、朱鹏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派出检查组对北京中林执业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勤上股份”)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北京中林在执业中存在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评估报告、评估说明信息不充分、不准确,综合性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多项问题。
北京中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的相关规定。廖志亮、朱鹏明作为勤上股份评估项目的签字评估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北京中林、廖志亮、朱鹏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