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拟回购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股份
新城市1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本次回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49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1至12月份,新城市的营业收入构成为:专业技术服务占比97.45%,租赁物业服务占比2.55%。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