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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月9日晚间,梅雁吉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承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2、贷款的有效批准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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