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安置:多批房票发放并全市推广
2024年1月5日,广州房票安置政策正式落地,首批房票在荔湾区石围塘旧改项目发放,凭房票可购买“定点入库”的新建商品房房源,而后1月31日,荔湾区石围塘试点项目再次发放第二批房票。
2024年4月18日,黄埔区试点发放全国首张“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城中村改造房票,黄埔区首批三个商品房项目纳入“房源超市”。再到9月28日,天河区发出了全市第一张市区联合的“跨区通用”房票,标志着房票的使用地域范围得到进一步发展,但其他区域仍仅限于本区使用。
2024年11月11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房票安置“房源超市”的通告》,表示广州市所核发的房票可购买的房源范围为广州市全域范围内可售的新建商品房。意味着被拆迁人不仅仅局限于在本区范围内选房,还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全市范围内灵活选择购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拆迁人选择房票安置的积极性。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房票安置政策打破了城市更新当中“原址回迁+发放现金”这两种传统的补偿格局,有利于加速村民回迁,消化存量住宅,提高旧改效率和促进产业空间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