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9日电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1月9日发布的公告,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开展互联网会议活动中未对合作方资质和会议资料进行充分审核,且未对活动过程实施有效管控,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些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此次监管措施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如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