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被中国证监会处以563.6万元罚款
财中社1月8日电 东吴证券(60155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指出,东吴证券因未勤勉尽责在多个项目中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处罚。具体问题包括: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法行为,张琦、王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在保荐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法行为,蒋序全、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万,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万,并处以413.6万元罚款。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 50 万元、20 万元罚款。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 50 万元、20 万元罚款。对蒋序全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