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整合规范 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5年01月08日 04:10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国家医保局近日正式印发《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整合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助力守护眼健康。

  据悉,眼科类立项指南将563项技术规范项目映射整合为125项,分为临床诊察类项目、非手术治疗类项目和手术类项目三大类。其中,在临床诊察类项目中,对可能存在重叠的眼科检查项目,如“眼压检查”和“眼压检查(青光眼激发)”明确不得同时收费。

  在规范统一现行价格项目的同时,立项指南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情况和复杂操作,实行复杂情况单独立项,体现技术难度差异。例如,明确设立人工晶状体植入费,并根据患者病情不同设立常规、复杂情况。为防止出现晶状体位移,需悬吊人工晶状体或植入张力环时,手术难度显著提高,可按复杂情况收费。

  针对眼科医疗服务中美容类项目的特殊性,立项指南在计价说明中明确眼袋整形术、重睑术(双眼皮手术)等属于美容整形常用项目,供各地在制定价格管理方式时参考。为积极支持创新技术转化,立项指南将目前群众熟知的“飞秒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单独立项。

  此外,立项指南还关注儿童近视、弱视问题,设立“散瞳验光”“显然验光”“视功能训练”等多个项目,促进近视、弱视儿童早诊早治。

  国家医保局表示,规范化标准化的价格项目体系,将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有效弥补眼科诊疗方面的不足和短板,为优化眼科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整合规范 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