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7日电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1月7日发布的决定,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其作为新宏泰(603016)的大股东,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和短线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减持新宏泰股份2万股,但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相关管理办法。此外,该公司在同一天卖出新宏泰股份后,又于当日买入相同数量的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江苏证监局要求该公司引以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