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全资子公司涉诉进展:一审判决江门嘉洋需偿还借款本金1.24亿元及利息
财中社1月6日电中信重工(601608)发布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矿研院作为被告,涉及江门嘉洋需向建行江门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24亿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用67万元。判决为一审,目前处于法定上诉期,尚未生效,因此对公司的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在2016年曾为江门嘉洋与建行江门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因江门嘉洋未能按约还款,导致此次诉讼。根据判决,江门嘉洋需在法律效力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不履行,建行江门分行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及股东利益。
2024年前三季度,中信重工实现收入58.77亿元,归母净利润2.84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