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林和李焰因内幕交易被罚款380万元
财中社1月6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在2025年1月6日发布的公告,姚志林和李焰明因内幕交易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调查发现,姚志林和李焰明在2022年5月至6月期间,利用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导致两人分别获得了显著的盈利。姚志林通过控制他人账户交易“鑫科材料”股票,累计盈利94万元,并被罚款282万元;李焰明则通过其账户交易获利33万元,罚款98万元。
内幕信息的敏感期被认定为自2022年3月26日开始,相关信息涉及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鑫科材料(600255)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定向增发。监管局认为,姚志林和李焰明的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公开过程高度吻合,且两人之间的频繁联系进一步表明了其内幕交易的性质。两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