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剑1月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人民法院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的提问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围绕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为牵引、4个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30个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运行6年,集中体现了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效果。目前,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达到558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知识产权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26件,发布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18件,已有700余件知识产权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使法律适用标准有案例参考、有规则指引,促进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统一。加强知识产权法官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储备和遴选机制,努力锻造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三是积极参与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在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健全协同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衔接更顺畅。加强与产学研用各领域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有效回应各类创新主体司法需求,努力实现司法保护与创新实践同频共振的更佳效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