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涉华镀铝锌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01月06日 15:53
来源: 界面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2月19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韩国0-22.55%、中国大陆0-29.50%、中国台湾地区5.85%-24.14%,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至2029年12月19日终止。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1年7月8日,泰国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月10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8年1月8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月9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3年12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责任编辑:6
原标题:泰国对涉华镀铝锌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