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财务造假,普利制药或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月5日,普利制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1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
前述违法事实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朱显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副总经理邹银奎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监事会主席丁雨、时任普利制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范敏华、罗佟凝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范敏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罗佟凝采取8年市场禁入措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