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摩因管理问题遭监管责令改正
财中社1月3日电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公告,青岛大摩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因内控机制不健全和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该分公司在员工管理和信息技术系统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合规管理缺失。根据相关规定,青岛大摩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需在2025年1月24日前整改并向监管机构书面报告。如果对该监管措施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