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因内部控制缺陷被责令改正
财中社1月3日电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公告,新力金融(600318)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完善和减值制度执行不到位,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制定评估对象选择的相关规章制度,导致部分应收款项在2023年末的可回收金额未经评估。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保证金冲抵程序,且在执行内部减值制度时未对部分应收款项的保证担保效力进行差异化判断。
安徽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新力金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