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力盛合因违规被罚33万元,时任法定代表人受警告并被罚12万元
财中社1月3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1号,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梁先平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规被处罚。调查显示,鼎力盛合在2015年6月15日至2016年1月11日期间,未对募集完毕的资金1.12亿元办理备案手续。此外,公司未按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且所提供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在处罚决定中,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处以33万元罚款,并被责令改正。同时,梁先平也受到警告,并被处以12万元罚款。具体而言,因未依法办理基金备案手续,鼎力盛合被罚10万元,梁先平被罚3万元;未按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的行为,公司被罚20万元,梁先平被罚6万元;未留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的行为,公司被罚3万元,梁先平被罚3万元。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汇交罚款。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