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诉讼获胜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1.06亿元
财中社1月3日电*ST花王(603007)发布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在一审判决中被认定为原告,涉及的案件金额为1.06亿元及相关费用65万元。判决要求被告唐山湾三岛旅游区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建安工程费及返还履约保证金。
根据判决,被告需支付的建安工程费为1.03亿元,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融资费用。同时,被告需返还3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65万元,由原告负担6万元,剩余部分由被告承担。公司表示,基于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确认,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前三季度,*ST花王实现收入6964万元,归母净利润-8809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