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国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制度文件出台。近日,上海市国资委联合市委金融办共同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提出多方面措施解决国资基金“不敢投”“不愿投”的问题。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国资已经成为一级市场最核心力量,VC/PE超八成的资金来自国资,这一考核制度无疑将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创投生态。
领中资本管理合伙人、上海国创科技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理事长黄岩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2024年,中央与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国有创投机构和国资基金的激励、约束及容错机制。预计将有更多地方借鉴上海经验,完善国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制度,以促进国资更好地参与创投活动。未来,国资参与创投有望在政策支持方面增强、市场化运作程度提高、投资策略更多元化、加强投后管理与服务。
鼓励国资基金积极作为
《试行办法》明确国资基金整体评价原则,不以单一项目亏损或未达标作为基金或基金管理人负面评价的依据;同时建立分层分类长周期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了五种适用尽职免责的情形,鼓励国资基金积极作为。
根据《试行办法》,出现以下五种情形的,原则上可适用尽职免责:一是基金效益良好或完成整体目标,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但少数项目出现风险或损失。二是落实国家或本市重大战略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完成功能作用和战略任务,出现风险或损失。三是尚处于技术研发阶段或承担备选技术路线的项目,出现风险或损失。四是因国内外政策环境、技术规则重大变化,出现风险或损失。五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风险或损失。
黄岩告诉记者,《试行办法》构建了一个分层分类、长周期的考核评价体系,该体系将管理人的年度考核与基金的全生命周期评价紧密结合,将基金绩效评价指标细分为国资功能、基金运营、财务回报三个维度,并创新性地对基金进行分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明确指出,比如对于财务类基金,不应仅以单一项目的亏损或未达标作为对基金或基金管理人进行负面评价的依据。这种评价机制更加注重对国资基金的整体评估,合理地容忍了正常投资风险,从而减轻了基金决策人员因项目亏损而面临追责问责的压力。
清科研究中心指出,国资已经成为一级市场最核心力量,VC/PE超八成的资金来自国资,这一幕无疑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创投生态。
清科研究中心表示,受限于资金属性,国资往往对于超额收益的渴望没有那么强烈,但对于风险和DPI(投资回报率)有一定要求,“既要、又要、还要”的压力层层传导至GP,投资人陷入“不敢投、怕投亏”的窘境。
正如毅达资本董事长应文禄在清科第二十四届中国股权投资年度大会上所言:“这几年各地政府在新设引导基金时,普遍关心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家既想把事情做好,又担心未来面临审计‘回头看’的压力。”
对此,黄岩亦指出,以往的国资考核机制侧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这与科创企业股权投资的高风险、长周期特点存在一定错位,导致国资在投资时面临“不敢投”“不愿投”的境遇,由于国资的公共属性和监管要求,其对风险的容忍度相对较低,在投资决策时往往更加谨慎,这可能导致错过一些具有高潜力但风险较高的早期项目。此外,部分国有创投机构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无法充分调动投资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了投资效率和项目质量。国资投资往往涉及较长的多层级审批流程、早期高风险科创项目估值评价体系尚未与市场化接轨,这可能导致投资决策效率偏低,无法及时抓住市场机会,在竞争激烈的创投市场中处于劣势。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和优化来解决,以提高国资的投资效率和效果。
既要“算总账”还要“算大账”
记者注意到,2024年,中央与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国有创投机构和国资基金的激励、约束及容错机制。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广东、湖北、湖南等地也发布了相关文件,建立更好的国资创投机构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
2024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再次强调针对国资基金“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健全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建立以功能作用为重点的创业投资基金全生命周期考核机制,既要“算总账”,对整体投资组合开展长周期考核评价;还要“算大账”,考核评价以功能作用发挥为核心,兼顾效益回报等要素,不以单纯追求财务回报为目标。
国泰君安指出,国资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政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资产,了解企业情况与需求,可组织协调中央企业参与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把握宏观经济、产业趋势和国家战略方向,能引导社会投资。联合出台政策措施可整合双方优势,使政策既贴合企业实际,又符合宏观发展要求,还能整合央企资金与社会资本,促进项目与资金对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另外,中央企业规模较大,且面临转型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政策出台无疑为央企在完成战略转型的同时,助力国家新质生产力的建设创造了双赢局面。
黄岩认为,随着政策的出台,政府相关部门和组织机构将根据既定的办法进行落实,确保国资基金和管理人能够感受到政策“松绑”带来的积极效应,让这些好的政策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于基金来说,“算总账”是基本要求,而国资基金则还要考虑“算大账”,根据其基金属性和目标分类,不仅要考虑基金的财务收益,还要争取带头实现产业创新、行业发展的综合收益,进一步实现扶持和拉动经济的积极作用,围绕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实现国有资本与产业的深度融合。除了国资部门之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出台相应的文件,以支持和丰富更合理的容错机制的实施。
“近期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来看,上海表现出了积极的探索精神,并且走在了前列。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3到5年的时间里,这些政策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优化和落地。在发挥其优势的同时,相关政策也弥补了国资加强其在创投领域相对缺乏的属性,同时吸引更多的市场化创投基金争取到国资母基金的投资,这对于市场化机构投资者来说无疑也是一个利好消息。”黄岩说。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