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及其多名高管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监管函
2025年01月01日 19:15
来源: 财中社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2329_0

  财中社1月1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皇氏集团(002329)及其相关责任人黄嘉棣、滕翠金、王婉芳和杨洪军收到了监管函。公告指出,皇氏集团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特别是在2019年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能及时披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直至2023年11月21日才进行了相关披露。

  此外,公告还提到皇氏集团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报表中,因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半年报和年报的数据披露不准确。具体来说,涉及的业务中未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皇氏集团错误地采用了总额法核算,违反了相关上市规则。深交所希望皇氏集团及其管理层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2024年前三季度,皇氏集团实现收入15.10亿元,归母净利润-1466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文章来源:财中社 责任编辑:65
原标题:皇氏集团及其多名高管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监管函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