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控股子公司被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财中社12月31日电中央商场(600280)发布诉讼结果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沭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累计涉案金额为1489万元。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二审判决书,判决维持一审部分结果,要求沭阳雨润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向南通建工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判决中,沭阳雨润公司需支付的利息将影响公司的净利润,但工程款本金部分对本期净利润没有影响。此外,判决中还撤销了部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各方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4年前三季度,中央商场实现收入18.03亿元,归母净利润-2562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