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及其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警示函
财中社12月31日电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长川科技(300604)及其相关人员赵轶、孙峰、唐永娟、邵靖阳因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被浙江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2022年存在未交付设备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包括未经董事会审议的资金账户设立及未及时履行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
处罚决定中指出,长川科技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而赵轶、孙峰、唐永娟、邵靖阳则因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如果不服该措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