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聊城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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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股票12月31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4年12月30日披露的聊金罚决字〔2024〕26号、27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齐鲁银行,601665.SH)聊城分行因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方面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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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同时,时任齐鲁银行聊城高唐支行行长韩登森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受到警告处罚。

(文章来源:中宏网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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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齐鲁银行聊城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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