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发展集团:终审判决公司需支付工程款约6259万元及利息
南方财经12月30日电,据企业预警通,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在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需支付工程款62,586,885.20元及工程奖励564,994.6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此次诉讼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产生约7156万元的影响。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