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前员工违规炒股屡被罚 内控机制缺失
2024年12月30日 10:16
来源: 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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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已至尾声,又有一家证券公司员工因违规炒股被罚。

  12月27日,广西证监局发布公告,韦宗敏、罗薇、韦刚、邹龙、赵格艺、陈洪强6人于2022年以前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6人皆为国海证券(000750)前员工。

  同日,广西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分别对国海证券前员工韦振庚和何继兴处以5万元和3万元罚款,均涉嫌私下违规买卖股票。前者在国海证券工作期间,利用其姐姐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交易金额达到1638万元,最终亏损77万元。后者在国海证券工作期间,利用配偶的证券账户进行交易,交易金额达到461万元,最终导致亏损18万元。

  《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和买卖股票。近年来,监管机构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步入2024年,监管工作更加注重严格监督与管理,多次重申从业人员不得跨越违规炒股的“红线”,并要求证券公司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确保从业人员坚守合规底线。今年2月,证监会明确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系统思维、举一反三,持续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协同行业协会持续深入开展工作。

  据媒体统计,年内已有超过157人因违规炒股被罚,涉及18家券商,涵盖了国海证券、国信证券信达证券国元证券、中金财富、银河证券、财达证券、国都证券、天风证券光大证券、开源证券、华源证券、华泰证券西南证券华安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等多家证券公司。

  12月,除国海证券之外,还有国元证券信达证券国信证券三家券商因牵涉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国元证券蔡义贤违规炒股,亏损313万后被罚60万元

  2024年12月16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了一项针对证券公司员工蔡义贤的处罚决定。国元证券(000728)员工蔡义贤从2006年开始违规炒股,直到2023年6月才停止。期间,他使用自己妻子、儿子的证券账户以及公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涉及股票包括“深康佳A”“联创光电”等多只股票。

  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调查,蔡义贤通过其妻子的账户在2006年11月2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炒股盈利35万元,但使用其儿子的账户交易则导致亏损329万元,同时使用公司的账户在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炒股亏损20万元。综合计算,上述证券账户合计亏损313.54万元。

  深圳证监局指出,蔡义贤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法持有和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信达证券因未防范员工违规炒股等多项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公告,信达证券(601059)因存在多项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在账户实名制管理方面不到位,未能有效识别非本人操作的客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公司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足,投诉处理流程与制度不匹配,未能统一管理投资者投诉。

  此外,信达证券在人员管理上也存在缺陷,未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以防范从业人员的违规买卖行为。

  国信证券张洋洋违规炒股亏损71万余元,被罚4万元

  12月26日,新疆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对国信证券(002736)新疆分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张洋洋违规买卖证券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张洋洋在2018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任职于国信证券新疆分公司,历任财富一部财富顾问、业务管理部产品经理。在此期间,他违规借用了张某婷的名义,持有并操作其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张某婷于2018年5月18日在国信证券新疆分公司开立了普通证券账户,并于2022年9月2日开立了信用证券账户,这两个账户在调查期间均未销户。

  调查结果显示,从2018年5月22日至2024年8月15日,张洋洋通过张某婷的证券账户累计买入股票金额达到578万余元,累计卖出金额则约为445万元。最终,张洋洋的账面亏损高达71万余元。

  新疆证监局决定责令张洋洋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财中社)

文章来源:财中社 责任编辑:65
原标题:深度 | 国海证券前员工违规炒股屡被罚,内控机制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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