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及其相关人员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2月27日电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旭光电子(600353)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刘卫东、张纯、熊尚荣因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公司在2022年1月收购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8%股权并增资1052万元后,未能准确披露投资收益,导致在多个季度报告中少计投资收益1564万元。此外,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并未及时发布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刘卫东、张纯和熊尚荣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四川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