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两位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2月27日电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曹帅和杨童因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的债券投资交易中存在规避内控及监管要求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具体违规时间为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和相关债券交易业务通知的规定。
曹帅作为江海证券时任证券投资(上海)部负责人,和杨童作为时任合规管理人员,对该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法规,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两人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若对此决定不服,二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措施不停止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