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因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2月27日电根据湖南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在2022年11月4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其所持威领股份(002667)的股份比例由23.93%下降至17.54%,累计变动超过5%,但未及时停止买卖公司股份。
此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将不停止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