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巅峰国联被证监局责令整改
财中社12月27日电根据辽宁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辽宁巅峰国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登记而受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该公司自2021年12月以来,其法定代表人、合规负责人、名称、股东及办公地址等登记备案事项陆续发生变更,但未及时进行登记,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辽宁证监局要求辽宁巅峰国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表示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如公司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措施不停止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