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行因基金销售违规被责令改正
财中社12月26日电根据江西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6日发布的公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括该行部分下辖分、支行的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总行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这些问题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赣州银行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管理。此外,赣州银行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相关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