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商盈泰因多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2月25日电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公告,成都亚商盈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违规情况包括合规风控负责人长期缺位、专职员工低于5人、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与其他公司共用办公场所,显示出公司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此外,从业人员变更未按规定报告和未妥善保存基金相关资料也构成违规,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贺玻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贺玻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若对该措施不服,贺玻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