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监管局:建立农险经营综合考评体系
摘要
【北京金融监管局:建立农险经营综合考评体系】记者12月25日获悉,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印发《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明确辖内农险经营机构考评工作机制,建立农险经营的综合考评体系。
记者12月25日获悉,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印发《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明确辖内农险经营机构考评工作机制,建立农险经营的综合考评体系。
《办法》结合北京地区工作实际,建立了包括经营条件、考核评分两大类别,5个指标维度、41个具体指标在内的全面考评体系。
具体来看,考核评分按满分100分赋值并区分为A、B、C、D四个等级,监管部门将结合考评结果对机构分类采取窗口指导、监管谈话、下发监管提示函、责令限期改正等差异化监管措施,督导保险公司持续整改,补齐短板。
《办法》还明确了农险经营退出机制,明确考评结果为D级的机构或连续2次考评结果均为C级的机构,将不再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督导各农险经营机构持续提升农险经营水平和服务质效。
下一步,北京金融监管局将指导辖内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扎实开展农业保险综合考评工作,持续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提升农业保险的业务经营水平和服务质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