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芝大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获黑龙江省国资委批准
财中社12月25日电ST九芝(000989)发布关于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根据公告,2024年11月10日,公司的大股东李振国与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振国将其持有的53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5%)以每股7.19元的价格转让,交易总额为3.85亿元。此次转让后,辰能创投将持有公司24.04%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2024年12月25日,李振国与辰能创投签署了补充协议,修改了股份转让款支付的时间安排,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此项股权转让已获得黑龙江省国资委的批准,并完成了相关审查程序,后续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公司表示,此次股权转让不会对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ST九芝实现收入20.64亿元,归母净利润2.40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