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期货章翔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2月25日电根据湖北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公告,章翔因在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来说,章翔向客户提供风险测评答案,并向投资者提供不符合相关从业条件的投资建议,这些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
湖北证监局指出,章翔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相关条款。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监管部门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措施。章翔如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