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提醒:购买医疗保险莫隐瞒既往病史
2024年12月25日 12:19
作者: 李秀梅
来源: 北京商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12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发布提醒表示,消费者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属于如实告知义务,是医疗保险合同关系建立的重要前提之一。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产品时,应充分了解该保险的投保须知、保障范围、责任免除、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到明明白白买医疗保险,踏踏实实享保障。如实告知过往病史。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所以,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及过往病史,避免因此无法得到相应理赔。采取有效方式维权。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理赔指引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6
原标题:深圳市消委会提醒:购买医疗保险莫隐瞒既往病史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