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期货因内部控制缺陷被责令改正
财中社12月24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在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中财期货有限公司因其经纪业务和财务管理存在不足,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存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监管局指出,中财期货有限公司需切实按照法律规范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以防止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