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牛优选投资顾问陈志强因违规收到警示函
财中社12月24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在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公告,陈志强因在点牛优选有限公司任证券投资顾问期间提供的投资建议缺乏合理和充分的依据,未能勤勉、审慎地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因此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来说,陈志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四条和第十六条。处罚决定于2024年10月29日作出,陈志强若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仍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