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证监局对五矿证券出具警示函
南方财经12月24日电,新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公司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3新化K1”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贸易业务收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到位,个别财务报表科目分析核查不充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不规范,不符合相关要求,违反了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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