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迎新规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规范条件中的综合利用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是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 。
企业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综合利用。厂区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工艺、溯源能力、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应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梯次利用企业产能原则上不低于1000吨/年,再生利用企业产能原则上不低于5000吨/年。
土地使用手续合法(如土地为租用,新申报时租用合同续存期限不少于10年),厂区面积、作业场地面积应与企业综合利用能力相适应,作业场地满足硬化、防渗漏、耐腐蚀等要求。
应选择生产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环保水平和资源利用水平先进的生产设施设备,采用节能、节水、环保、清洁、高效、智能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鼓励企业使用绿色电力。
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建立溯源系统,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并开展溯源工作,将相关溯源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