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等问题 苏宁基金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12月23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存在以下情形:公司在销售个别产品过程中,未能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允许个别人员在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即开展基金销售活动。
江苏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不符合规定,决定对苏宁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