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控股股东转让1.51亿股股份,价格8.33元/股
财中社12月23日电东阳光(600673)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51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以8.3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苏州丰禾盈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承诺在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股份。同时,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12个月。此次股份转让事宜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前三季度,东阳光实现收入88.79亿元,归母净利润3.12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