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董事长“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 去年减持期间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
2024年12月22日 21:1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300502_0

  今日(12月22日)晚间,新易盛(300502.SZ,股价128.65元,市值911.88亿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光荣于12月20日收到证监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高光荣“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立案调查。该事项现处于调查阶段,具体情况尚待有关部门的最终确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4月26日,新易盛披露了高光荣的减持计划。在减持期间,因为新易盛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高光荣减持数量超过了最初减持预披露的数量。而在最初减持预披露的公告中,高光荣减持股份数的股份来源并未涉及新易盛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份。

  公司:具体要看最后结论

  今日晚间,新易盛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光荣的通知,高光荣于12月20日收到证监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高光荣“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立案调查。该事项现处于调查阶段,具体情况尚待有关部门的最终确认。

  新易盛表示,高光荣因其个人转让股票事宜被立案调查,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今日晚间,新易盛有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收到的通知书提及“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具体要看最后结论,我们按照通知书原文披露公告”。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表示,“限制股票转让”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某些特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另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大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之一即为“该股东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这也就意味着,在当前立案调查期间,大股东不允许减持股票。

  根据新易盛披露的履历,高光荣出生于1969年,毕业于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89年至1998年任乐山无线电厂光通信分厂技术员,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新易盛有限董事长、财务总监。

  新易盛是“CPO三剑客”之一,备受投资者热捧。目前,公司股价超过百元,市值超过900亿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高光荣持有公司股票5246.10万股,按照最新股价计算,持股市值约为67.49亿元。

  去年预披露未涉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高光荣最近一次减持股票是在去年。

  去年4月26日,新易盛披露了高光荣的减持计划,高光荣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4200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99%),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然而在计划减持时间,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6月8日实施完毕。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5.07亿股变更为7.099亿股。高光荣合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4200股后总股本比例的0.99%)。截至2023年7月21日,高光荣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原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持股份将不再减持。高光荣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2.35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1.23%,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不过,对于高光荣减持数量从不超过500万股到调整为不超过700万股,新易盛并未单独公告过相关调整。最早在去年4月26日,公司在高光荣的减持计划中提到,他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2016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送转的股份。需要注意的是,当时公告提到的高光荣减持股份数股份来源,并未涉及新易盛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份。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65
原标题:新易盛董事长“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 去年减持期间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