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香港证监会发表报告,检讨香港联交所在2022年—2023年(检讨期)期间规管上市事宜的表现。其中重点关注:联交所如何处理发行人不遵守《上市规则》中有关披露重要资料的规定情况,对发行人的股价及成交量异动的处理方法,以及审阅首次公开招股申请。
香港证监会表示,“将与联交所紧密合作,以实施有关建议,从而维持香港上市市场的廉洁稳健,并加强其韧性”。上述报告还透露,自2024年4月起,联交所已精简了向上市覆核委员会作出覆核陈述及编制聆讯文件册的流程,收到覆核申请与聆讯之间的平均时间已由2023年的80天缩短至2024年4月起的45天。
识别近400宗信披违规
香港证监会指出,在检讨期内,联交所识别出近400宗发行人未能遵守《上市规则》有关及时披露重要资料的规定的个案,且大多涉及违反有关应公布的交易或关连交易的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在这些个案中,约有1/4涉及违反有关主要或更为重大的交易或关连交易的规定;只有少数获监管部门转介给上市规则执行部门,来评估是否应当展开正式调查,而绝大部分都通过向发行人发出指引信的方式处理。
证监会建议,鉴于发现大量的不合规事件,联交所应当采取除了发出指引信或警告信以外的措施,通过更密集地施加有意义的制裁,来传达更强力的警示讯息,来改善发行人在这个范畴的合规情况和标准。
在发行人表现出诚信欠佳或严重疏忽的个案中,联交所也应采取更严厉的纪律制裁方针,以清楚地向市场传达不会容忍有关行为的讯息。在进行个案聆讯时,上市(纪律)委员会应评估无法遵守《上市规则》的发行人是否仍然适合上市。
查询超700项股价异动
联交所每日监察股价及成交量波动,以厘定发行人是否应刊发公告,以确保市场获得恰当的信息。香港证监会审阅了联交所处理发行人的股价及成交量异动的流程和程序,并抽样检视了多宗个案。
在检讨期内,监管部门收到大量有关股价及成交量大幅波动的警示,并向发行人作出超过700项查询。其中,证券被短暂停牌以待发行人刊发相关公告的有42宗;发行人应监管要求刊发公告,而不作短暂停牌的有27宗;因发行人涉嫌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被转介给香港证监会的有6宗。
此外还有12宗个案,在监管部门就股价及成交量异动作出查询后,发行人提供了否定确认。但在查询后不久,相关发行人刊发的公告引起了对发行人遵守相关规则的关注,监管部门遂向发行人作出进一步查询。
香港证监会建议,监管部门应在等候发行人回复查询时,更新其有关该发行人的资料搜集工作,并在收到否定确认后持续监察一段时间,再确认终止个案。检讨为监管部门人员设置的相关指引和培训,在需要时作出更新,从而强调对每宗个案的事实和情况作出严谨评估的重要性。并优化监管部门个案数据库中,用于解释终止个案的原因列表。
“我们建议联交所通过检视,确保每家发行人至少指定一名具有必要权限、知悉发行人的业务和事务的适当高级职员作为联络人,以迅速回应具有时间敏感性的监管查询。”香港证监会强调。
新上市审查时间明显缩短
在2022年及2023年,联交所接获的新上市申请总数分别为187宗及136宗,而上市科在该两年审阅的申请数目分别为361宗及249宗。
香港证监会指出,在检讨期内,交易所发出首轮意见所需的时间有所缩短。首次公开招股审查部门发出首轮意见的时间中位数,由2022年的16个营业日缩短至2023年的12个营业日。
据相关审查部门解释,2022年的处理时间较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人员流失率高导致人手短缺;在2022年处理了大量上市申请(包括2021年未处理完毕的积压个案);2023年的改善主要归因于人手短缺的情况和个案量有所缓和,且新人员接受了培训。
但由于保荐人在2023年的回应时间有所增加,从接获上市申请至上市委员会进行聆讯当日的所需时间中位数却大致持平,分别为149日及150日。
据介绍,联交所已实施一系列措施,来提升首次公开招股审阅流程的效率和透明度,包括设置机制,让审阅小组得以在审阅流程的较早阶段将识别到的主要问题上报首次公开招股审查部门的高级管理层,以及在交易所网站上发布更多有关首次公开招股的营运统计数字。
此外,有关上市委员会就被发回的个案进行重新聆讯的流程及程序已作调整。自2024年4月起,联交所已精简了向上市覆核委员会作出覆核陈述及编制聆讯文件册的流程。接获覆核申请与上市覆核委员会举行聆讯之间的平均时距已由2023年的80天缩短至2024年4月起的45天。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