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期间,因证券公司强制平仓、司法拍卖,导致西南合成持有北大医药股份累计变动2,140.39万股,占总股本的3.59%,违反了相关规定。当天,西南合成还被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深交所公告截图
经查明,西南合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12月21日,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参与北大医药间接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通过西南合成完成对北大医药的间接收购。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期间,西南合成因证券公司强制平仓、司法拍卖导致持有北大医药股份累计变动2140.39万股,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3.59%。上述行为发生在平安人寿收购北大医药后的18个月内,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合成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一款、第3.4.13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3.2.3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当天,北大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对公司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出具的《关于对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称,因上述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西南合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大医药公告截图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