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次“好伙计”食醋总酸不达标
12月20日,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5期(总第489期),该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等22大类食品103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8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龙口市东江优百客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龙口市龙新酿造厂生产的“好伙计”清香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批号:2023/6/16,规格型号:350ml/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酸是食醋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一般而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发酵程度越高,酸味越浓。总酸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酿造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3.50g/100mL。
根据工商信息,龙口市龙新酿造厂成立于2001年,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注册资本10万元,实缴资本10万元。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