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因管理不足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12月20日电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决定,中信证券(600030)因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多项管理不足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括经纪业务管理不规范、客户开户信息采集不当、可疑交易的核查不充分,以及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中的身份识别和关联关系核查不深入等。
深圳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的行为违反了多项相关法规,包括《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公司在日常报送管理方面也存在内容不完整的情况。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