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布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曾庆怡)12月20日,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上海市人社局)获悉,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启动“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凝聚各方合力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通知》明确,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用人单位可从经营管理实际出发,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为劳动者兼顾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相关权利义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明确后,列入劳动合同或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开发“生育友好岗”并科学合理制定岗位标准。重点引导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领域试点推行“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拓展“生育友好岗”岗位资源。
此外,《通知》还就优化“生育友好岗”工作环境、完善“生育友好岗”就业服务、强化“生育友好岗”技能培训等作出要求。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