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俊升商贸遭监管限期整改
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在2024年12月19日发布的公告,永康市俊升商贸有限公司因在审阅永商期货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事项过程中,存在提供不真实的客户账户明细对账单的问题,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永康市俊升商贸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