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非税收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
近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累计实现37088亿元,同比增长17%;11月,非税收入288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0.4%。
对此,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园对《华夏时报》记者,预计地方国有资产盘活仍是非税收入的主要驱动力。
不过,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题学习会上表示,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这是中央罕见提出“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据了解,属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包括公安、交通、税务、法院、市场监管等一般罚没收入,以及公安、市场等缉私罚没收入,是反映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实践中,由于各地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于法律规范和原则的理解、掌握程度不同,执行中难免会有偏差。但如果行政执法偏差过大,甚至是为罚款而进行的选择性异地执法,即所谓的‘远洋捕捞’式执法,不仅损害法治秩序、营商环境,影响民众日常生活,对政府公信力、权威性也会造成极大破坏。”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撰文表示。
对此,李强强调,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
罚没收入增幅较大
在此之前的10月底,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前三季度非税收入快速增长时表示,主要是地方通过处置闲置资产等方式,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带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1—10月,上述因素拉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增长10.8%。
不过,与此同时,地方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罚没收入也在其中占据了一定比例。
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全省财政收支快报显示,1—10月,非税收入30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超序时进度15.1个百分点,增长19.6%,增幅较上半年和三季度末分别回落0.9个和3.9个百分点。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增长53.1%、60.9%、1.8%,备受瞩目的罚没收入则同比增长21.4%。
值得注意的是,1—10月,甘肃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别下降5.4%和6.3%。在市场人士看来,罚没收入的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下降,对稳住当地财政收入起到一定作用。
前三季度,吉林省非税收入373.1亿元,同比增长32.9%。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5.4亿元,增长50.4%,主要是各地加大资源资产处置力度的拉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8.1亿元,增长46.1%,主要是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罚没收入53.1亿元,增长66.4%,主要是公安大案要案等罚没收入集中缴库。
值得注意的是,多数省份没有通报非税收入详细数据。但尽管如此,依然有省份提前注意到了非税收入异常快速增加的情况。
2024年9月9日,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税〔2016〕33号),湖北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要求“非税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有关要求,加强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统计报告制度。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立、征收、缴纳、管理非税收入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和举报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发文规范非税收入
对于罚没收入,李强指出,现在一些领域和地方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据了解,早在今年2月份,就已经公开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要严守罚款设定权限,合理确定罚款数额,定期评估清理罚款规定,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要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严格规范罚款,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国第一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了规范。
市场人士认为,这是针对“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现存的问题,对症下药。
正如李强总理强调,规范行政执法需要常抓不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执行约束,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不仅如此,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也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
也是在10月,财政部在网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非税收入变化情况,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得乱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在地方,山东省司法厅则明文规定,对行政执法任务量“下指标”“搞排名”“纳入考核评比”以及推荐、指定服务机构等内容的及时进行清理纠正,严禁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等罚款事项,要研究优化管理措施,强化源头治理。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明年将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王丛虎对记者表示,罚款是治理手段,而非目的,要坚决杜绝以罚款为目的的异地行政处罚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肃对违法行政执法的追责和惩处。这不仅需要纪检监察的全面介入,也同样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敢、不能、不想违法执法。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