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2024年12月19日 00:35
来源: 证券日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据财政部12月18日消息,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等部署要求,全面强化制度执行,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近年来,为有效保障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财政部不断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系列办法,构建了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通知》提出,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工作,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促进事业发展,推进各项改革发挥了重要物质保障作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涉及面广、类型多样、情况复杂,实际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高、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不到位、规范管理主动性不强等问题。

  《通知》包含七大方面,分别是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管理制度执行;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家底清晰准确;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升资产管理效果;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用好一体化系统,加强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报告质量,全面反映管理情况;强化监管跟踪问效,推进监管精准到位。

  其中在“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强化管理制度执行”方面,《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益。

  在“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方面,《通知》明确“各单位要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切实做到物尽其用”“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等。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137
原标题:财政部: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